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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武术段位制”的十大误区
2015-04-09 17:40:50 来源:中国体育报 作者:李树栋 【 】 浏览:3172次 评论:0

中国体育报第12051期(2015 年 4 月 9 日 星期 四)第七版天下武术

  编者按  中国武术段位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走过了17个年头,特别是2014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印发〈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的通知》,使武术段位制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武术段位制,武术爱好者应该有所了解;武术管理者应该理解清楚,把握准确,解答明白;武术研究者则应该用严谨的治学态度去研究、去论述。但是,也确实存在对段位制了解不够,对文件解读不清,进入了理解误区的现象,为段位制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更好地推动段位制普及与开展,本期武术版特邀中国武术八段、吉林省八极拳研究会副会长李树栋为广大武术爱好者答疑解惑。
  误区一 段位制文件前后表述不一
  段位制的文件体系是有层次性的,这是管理学中的常识。
  《中国武术段位制》是纲领性、总则性的文件;《管理办法》是落实《中国武术段位制》过程中的工作细则;《技术考试办法》、《高段位考评办法》是实施管理条款中与考试相关内容的工作细则。还有两个实践中的操作文件,其中《操作流程》是实施细则的操作程序;《关于中国武术段位制若干问题解释》是针对实践中遇到问题,依照现有文件的应用方法。
  对于具体段位,《中国武术段位制》提出的是标准;《管理办法》提出的是申报条件;《考评办法》提出的是考评条款,文件的层次不同,作用不同,要求也不同,表述自然会有区别。
  误区二 练了多年武术为什么没有段位?
  中国武术有不同的评价体系,包括竞技武术、传统武术、武术非遗、武术段位制等。竞技武术注重的比赛,传统武术注重的是传承,武术非遗注重的是保护,段位制注重的是全面评价。不同体系要求的标准并不一样。正如只有参加竞技武术比赛,才有可能获冠军或某一名次,也才有可能参评运动健将等运动员等级一样;如果希望获得段位,应该按段位制的要求申报段位,参加武术技术和理论考试,接受综合评审,考评合格才能获得相应段位。
  误区三 “练打结合”就是“套路”加“散打”
  “练打结合”是中国武术训练的显著特点,从这个特点出发编写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按照“练打结合”的武术传统训练模式,每一段位的技术套路,既可单人进行成套练习,又可两人进行对打形式的套路练习,还可进行单个动作的攻防应用练习。就是要达到既能“练”、又能“打”、还会“用”的结果。段位制强调的是武术技术体系、知识体系和传统的训练结构,要求的是系统掌握、全面掌握武术技术和知识。而不是把兼习套路和散打两种体育比赛形式作为“练打结合”。
  误区四 “专著”就是“在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著作”
  高段位考评有一项对专著的要求,“专著”是: “就某方面加以研究论述的专门著作”。“学术专著”是专著的一种,不是全部,在其它期刊、出版社出版的对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著述,都是专著,专著的质量和论述深度由高评委把握。
  误区五 申报管理系列没有技术要求
  进入高段位以后,申报条件的第一句就是:“凡获得六段资格6年以上……”这个要求是对所有系列而言的,当然也包括管理系列,就申报者必须首先具有6段技术水平,还须要录制技术光碟。对技术光碟的内容也有具体要求,例如七段必须有一项拳术和一项器械,以便在考评时审核其技术,而且还有抽查面试。   
  误区六 习武年限要求是论资排辈
  学习任何知识和技能都需要时间的积累,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一定的水平,所以武术也叫“功夫”,这也是学习任何知识和技能的基本规律,所以晋升段位也要有年限要求。但习武年限只是申报段位的条件之一,还有其他条件,即使符合了申报条件,也必须经过考评。考试达标,综合评审合格才能晋升段位。
  误区七  在选择条件中符合任意两项就可以晋段
  段位到了四段以上,申报的选择条件有十几项,但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技术)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就是说必须有一项业务(技术)条件和一项理论条件,而不是任意两项。并且,这只是申报条件,还要参加武术技术和理论考试,接受综合评审,考评合格才能获得相应段位。
  误区八 运动员最高只能晋升至七段
  运动员属于体育竞技,一般说就是到六段为止,七段的年龄要求是45周岁,应该说很少有这个年龄还在做专业运动员了,但是考虑到还可能有老运动员存在,要对他们在竞技武术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给予肯定,所以在七段中设置了“运动员系列”。到了八段,年龄要求是52周岁,这个年龄的运动员已经转换了角色,成为教练员、教师或职业武师等身份,运动员出身的人员可以按这时的角色申报段位。
  误区九 “职责所在,分内之事”不应授予荣誉段位
  各地区主管武术工作的领导是职责所在,分内之事,对他们设荣誉段位给予奖励,这属于管理工作的一个常识。各行各业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运动员、教练员、教师也都是分内之事。分内之事做得好,也要给予肯定。
  误区十 《十年规划》不切实际的硬性量化指标
  在《武术段位制推广十年规划》中提出“普及阶段(2016-2020)——武术段位制的民众习练人数大幅增加,在国内健身人群中武术段位制习练者的覆盖面超过30%。国际武联成员组织和孔子学院总数的50%开展武术段位制。开展武术段位制活动的地区覆盖到全国40%以上的县区,全国各类中小学和高校有60%以上达到武术段位制教程进课堂。”
  以武术段位制进学校为例,在印发《十年规划》的2014年后半年,已有河南省、湖南省、云南省、吉林省、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6省区的教育厅和体育局联合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武术段位制进入校园的试点活动。其它非试点省区市也都在开展这项工作。看看武术段位制的发展现状和《十年规划》拟订的计划,到2020年达到上述“覆盖”、“进入”目标,应该是有希望的。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提到是“段位制习练者”,不是“段位获得者”,习练武术段位制内容的人员不一定都考取段位。文件中对“段位获得者”的数量要求是“人数呈现逐年增加的势头”,不是要硬性强行去追求一个难以实现的数字。
  笔者认为,在工作落实过程中,结合各地实际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种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非常必要,有利于避免工作中“吃大锅饭、人浮于事”、“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赖一个样”的现象。(李树栋)

《中华武术》原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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